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某御坂妹的综漫之旅 >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伊莎VS龙王,互戳软肋
的妖精族和精灵是两码事,但幻想乡的妖精和这里的精灵按身体构成分类却是同类,完全可以契约。
    虽然知道幻想乡雾之湖有只大妖精,但那段时间一直没在意吧,毕竟只是一只妖精啊。
    (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