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明兴天下 > 第502章 人命官司
宗拿过来,翻开。
    “好!”
    案宗有点长,徐铮耐下心性,开始从头翻阅:原告:李顺金,殁年四十,崖州第三造船厂外包船帆商铺掌柜;被告王小旭,年四十五,崖州望海家园小区琼都物业垃圾清理员。
    原告李顺金在崇祯十二年正月十三,到望海家园朋友孙康家吃午饭,并邀请另外一好友周小建一起用餐。
    李顺金把私人马车停靠在小区垃圾中转处,被告王小旭在马车停放期间,数次告知李某挪开马车均被拒绝。
    李顺金态度恶劣,在言语上辱骂王小旭,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期间李顺金朋友孙康、周小建不仅没有加以阻拦、劝解,反而伙同李顺金,对王小旭尽行辱骂,殴打。
    王小旭失去理智,在争执中,动用了随身工具铁锹,造成李顺金受伤死亡。
    王小旭被殴打致残,至今生活不能理。
    期间围观人张某,钱某报案。
    下面是仵作验尸记录:死者李顺金,系后脑勺部位遭受锋利物品切伤,损伤头脑而亡。
    王小旭腰部被外力猛力撞击导致骨折,伤及经络,瘫痪在床。
    原告讼师:李秉毫,琼州府人,外号“李铁嘴”。
    被告讼师:蔡鼎,福建人,绰号“蔡公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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