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伟笑嘻嘻地爬上床,打开一个抽屉,往里面翻,脚无意识地踹了一下毯子,露出一小截粉红色的布边,还带着蕾丝。
仔细一看,像是女人的内裤。
第11章
说起来,这几年孙志伟变得爱打扮了,一向邋里邋遢连胡子都懒得刮的人,偶尔也会穿西装抹头油,把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
孙志伟的媳妇早些年前就不在了。
她嫌孙叔卖早饭赚不到几个钱,自己带着儿子去县里打工,已经失踪十年有余,警察来做过记录也找过,都没有结果。
后来孙志伟大受打击,一蹶不振,对金钱也变得异常敏锐,把它看得比自己命都重要,村里人看不过去,纷纷劝他想开点,不管他有没有听进去,总之日子是浑浑噩噩过着的。
那时候的孙叔,身上的气质和现在完全不一样,死气沉沉,如同一块没有颜色的呆板木头,现在开朗而有活力,打扮得招枝花展,像只开屏的孔雀。
人气色一好,做什么事都顺畅了,这两年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突然富了起来,电视机电冰箱以前舍不得买的,全给添置了,就是那扣扣搜搜的习惯,还是没法改。
“怎么?发什么愣呢?”孙志伟完全没察觉到他神情有异,塞了好几张DVD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