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宁嫣然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就在这时,技术科的同志找到了许琅他们,告诉他们在靳恩霈尸体被发现的现场的一些物证上发现的线索。
第一,鉴定科在现场发现了四组脚印,其中有靳恩霈的脚印,于鸿轩的脚印,还有于盼的脚印,但是,剩下的一组脚印是谁的,暂时还不清楚,不过,根据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是个女人,而且,这个人的脚印和靳恩霈留下的脚印十分的相似。
第二,在现场发现的工具上,只发现了一组指纹,但是,这些指纹都没有纹路,出现这种结果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凶手在作案的时候戴了手套,所以没有留下指纹的纹路,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凶手本人没有佩戴手套,但是,他本人没有指纹纹路,这一点,于鸿轩就十分的符合,另外,在这些凶器上,都检测出了油脂反应,这就说明,凶手在作案的时候,没有佩戴手套,如此一来,就基本可以判定,折磨杀害靳恩霈的凶手就是于鸿轩了。
第三,在现场发现的白色衣服,虽然衣服都洗的很干净,该进行了消毒处理,不过,技术科的同志还是在衣服上面发现了人体组织,这些东西和于鸿轩的人体组织相匹配。
第四,虽然主要的作案凶器,那把手术刀上只发现了于鸿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