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段时间我一个人过惯了,也就渐渐习惯了。加看更多精彩小说加看更多精彩小说首发学校、公寓,打工的餐馆,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过得非常的充实,很少有时间去乱想。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简直就是一只小可怜虫,没人爱没人关心,就连去医院也要自己打车……但我又牙一咬,心想这些年都这么撑过来了,怎么越是接近最后的成功反而越矫情了呢?我ta可是谭振康的种,不好好回去报复他,怎么对得起我这些年受过的苦?所以,一定要咬牙坚持下去。
可常言道,人穷必衰,穷人就是穷人,穷的时候连去医院都去不起。我没有美国的国籍,所以看病什么的,都比当地公民要难很多。而且我也不太愿意去医院,不过就是小小的肠胃炎,一般都找华人街区的诊所。当时我不懂,华人诊所也很坑的,收费行为简直令人发指,短短三天输液,坑了我两个月的工资!
我被那结账单给吓到了,立即说我好很多了,不要治了。那医生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也没再挽留。
在回去的路上,我看着这座城市,还是觉得,一点儿温度都没有。真的太冷漠了,冷漠的让人心寒。
虽然说沈世琛给了我一切,却没有给过我些许的温暖,我从来都看不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