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的重镇和首府,轻易可以达到七八万人。
而有的偏远荒僻的县下,往往却只有县城内大几千、万把居民百姓外,野外其他全是劳役营和驻屯点构成的编管户,或是大量驻军据点之类,这种明显头重脚轻的奇葩现状。
此外还有二十三个,只是在大小城邑内和交通要点内,通过维持驻军的存在,建立初步政权和统治秩序,属于第二类乃至第三类情况的县治。
另外,在这些县治之间,还有大小十几个专门划出来,比同县治级别的畜牧、矿冶、渔盐、铸造、军港、商埠等类型的直属区域,也需要专人来管辖和运作。
如果严格的按照国朝令制的县令、县丞、县尉、主簿、典史等名目,林林总总的加起来;再加上那些州下的长史、别驾、司马、司簿、参军。参事、诸曹,等形形色色职事,至少也可以游刃有余的安排上数百个流内品官的位置,
这还不算,在制置使和镇抚使辖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的具体数量。
当然,其中大半数位置还是因为缺乏足够合适的人手,而继续宁缺毋滥的空缺着,而尽量通过各种一职多兼和军地统筹,维持着最简明扼要的基本行政区划和职能运作。
就算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