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锦绣再婚 > 第35章 判决
持有率为零,不存在分割百分之十的股份给女方。
    黎简深提交天浩建筑公司历年财务账本和房产估价等物证,账本显示程浩占股百分之二十,两年收入约三百万,且房产价值一百八十万,即便男方要房产,也必须支付女方至少九十万的固定资产费用。
    程浩请求传人证孙祝,孙祝证明程浩并未持有公司股份,那份财务账本纯属虚构。周律师退后一步,提出男方支付女方九十万,房子归男方。
    黎简深请求查看程浩近两年消费记录,意在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两方你来我往,朱苗苗听的头皮发麻,但她还是看出周律师被黎简深压的步步后退,底线从五十万到九十万,然后退到一百五十万……公司的股权因为证据不足,法官提出下次再审,朱苗苗却不在乎这个,直接放弃了股份,直接进行下一个议程。
    关于程百易的抚养权,基本上没有费口舌,孩子已经满了三岁,法官在充分考虑孩子自主意见的情况下,将程百易判给了朱苗苗。黎简深提出的每个月六千元抚养费被周律师驳回,最后定为每个月四千。又考虑到孩子成长环境的问题,房子被判给了女方。
    开庭至此,程浩那方可谓是节节败退。
    黎简深在离婚协议书里提到的,他基本都给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