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魅影”的合约。当然。也正式的和吴宗宪签订了一份《劲舞团》代言合同。
“林依晨。这是我你准备的代言合同。你看看。
”林风将合同递给林依晨。
林依晨结果合同一看。一脸震惊。这合约和此前亦菲林智慧等人签订的一样。都是第一年100万人民币的代言费。此后15年逐年递增的极为优厚的合约。
细细看完合约依晨微微嘟嘴。爱之极。
“林董。这合约我满意。也很意成为“第二世界”的代言人。可我不能接受这份合约。”林依晨犹豫半天之后。将合同递还给林风。
“为什么?能告诉我原因吗”林风微感诧异。如此优厚的合约他没想到林依晨会拒绝。
“林董。我已经纪人了。可-同规定我的经济人权属于贵公司”林依晨说
林风眉头一皱。没想到林依晨已经有经纪人了。不过这个台湾“偶剧一姐”要就这样放过。林风可不甘心。
“这样。如果你愿意成为我公司的签约艺人。你经纪人那边我来解决。”林风说。
“这个”依晨一脸犹豫林风的这份合同对她来说。在太过优厚。
林依晨父母离异。她和弟弟全靠母亲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