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上,也只能做到脸部和身体稍微的变化,屏蔽人体气息,根本就不可能像齐天大圣一样变成蚊苍蝇庙宇之类的,可以说是两者之间完全是不是一回事。
坐定之后,王蠢也懒得理两个公主,自斟自饮,观察着酒吧的动向。
到了凌晨时分,酒吧的消费者多以青年为主,年龄稍微大一些的,都体力不支回家了,或者是抱着自己好不容易泡到手的姑娘谈理想谈抱负谈婚姻与家庭去了。
很快,王蠢就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影——王夕。
王夕不是王蠢的,王蠢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是潮人酒吧的常客,王蠢在潮人酒吧总共也就上了十一天班,几乎是每天都看到王夕。
当然,仅仅只是常客还不会让王蠢印象深刻,毕竟,潮人酒吧每天都会有常客,最主要的是,王夕这个人瘦弱,丑陋,猥琐,还有钱。
对于正常人来说,男人无丑相,如果有钱,稍微包装一下,也不会差到那里去,但是,王夕这个很特别,身骨单薄,就像一个骷髅,一些奢侈牌穿在他身上也是穿上龙袍不像。另外,王夕有很多恶习,喜欢掏裤裆之类的,动作其猥琐下流。
瘦弱丑陋猥琐加有钱,这么多元素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想不让人记住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