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就是一条血路。
他在香港的第一场打斗,是为老大护驾。
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把砍刀,照着老大仇家的头上连砍两刀,鲜血四溅,还露出了骨头。
那一天,他成了帮派英雄,他很开心。
当时,他不过10岁。
16岁时,父母把家搬到了旧金山。
他怀揣一封香港帮会头目写的推荐信,拜会了华埠一位大佬,顺利加入了当地帮会。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旧金山华埠帮会林立,竞争激烈,时常为争夺地盘火拼。
一向凶狠手辣的李莲峰算是碰上了“好时代”,很快成了这股犯罪浪潮的中坚力量。
唐人街每一条街道上,都有他与人交战的痕迹。
最猛的一次,他一个人独战28人!
他的“虾仔”威名,叱咤华埠。
谈起这段人生经历,他就像普通人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很疯狂!学到很多!仍需成长,继续前进。”
自1977年从香港来到旧金山以来,他三次入狱,有22年在监狱中度过,背负的罪名有持械抢劫、蓄意谋杀、贩药、销赃、拉皮条、敲诈勒索……
用检察官的话说,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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