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所余材料,均为景德工人所得,乃以之制仿洪宪瓷。@笔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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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亦以最先一部出品为佳。
瓷业中人,因见洪宪瓷见重于世,咸以‘洪宪年制’、‘洪宪御制’或‘洪宪元年’等伪款笔于器底,以资号召,实则真洪宪瓷固无洪宪字样也。”
耿宝昌在《明清瓷器鉴定》中也说:“闻名于世的‘居仁堂制’款瓷,理应是正宗的‘洪宪’瓷。正式制作的‘居仁堂’款瓷,均以雍、乾彩器为标准。凡有‘洪宪年制’或‘洪宪御制’款的器物都应看作赝品。”
叶佩兰女士《谈“洪宪瓷”与郭葆昌督造的瓷器》一文则对故宫博物院所藏郭葆昌家属解放前所捐献的瓷器进行了考察,发现款识有“居仁堂”、“颐寿堂”、“陶务监督郭葆昌谨制”等,就是没有“洪宪”款的器物。
从上述几家的考证来看,这件“洪宪年制”款粉彩蜂猴纹瓶应当并非1916年洪宪时期所烧造,“洪宪年制”款当视为仿品的寄托款。
但从其制作工艺来看,器型十分规整,瓶体非常轻薄,粉彩画工上乘,“蜂猴”纹饰寓意吉祥,亦不失为一件民国粉彩瓷器中的佳作。
既然是佳作,那还是值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