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娱乐家 > 正文 第1324节 最后的大奖
的和约。上面已经写明白了是什么产品,也有广告商的签字。所欠缺的就只有艺人的签字了。也就是说,当某个人被抽中之后,他(她)只要在特意留下的那个空白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获得这一支广告合同了。

    对于每一个艺人来说,接到广告和约都可以算的上是一件好事。相比较起来,拍摄广告所花费的时间,比拍摄电视剧电影、练习歌舞、固定参加综艺什么的都要快得多了,但是比较一下收入的话,却并不在少数。简言之,拍广告就是一件‘既不用消耗多少精力,又可以获得大笔收入’的大好事。也因为这样的特性,所以广告邀请就被许多的艺人笑称为‘老天爷给的额外奖励’。

    而对于偶像艺人来说,广告和约的好处就更多了。

    首先是名气。广告播出的时候,会增加认知度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不同的广告,可以给人带来不同的地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化妆品广告、房产广告、金融信用卡广告等,这些广告可不是所有艺人都能拍的,要是自身没有一定的美貌或者经济实力或者个人影响力,就肯定不会被商家看中,从而邀请来担任广告模特。反之,能够拍摄这些广告,等于就是给自己打上了一个标签,别人看到这个广告之后,也会下意识的认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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