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里,好烦,好烦好烦。
    贺译民盯着的这家伙,就是宋思思最推崇的伤痕文学作家乔治安。
    当然了,叫他无业流民也未尝不可,因为在他返城之后,政府给他安排了好几次工作,他都因为工资低,上班时间长,懒得去,不干了。
    最后,就靠一点微薄的稿费,以及那些崇拜他的人给他的点儿资助助维持生计。
    这个人表面上故事讲的好,文章写的也还可以,但是,在贺译民看来,就有点儿好吃懒作了,呆在个臭胡同里,家里脏的像驴圈一样,一个家都收拾不干净的男人,贺译民不相信他的品德能真正好到什么程度。
    当然,贺译民坚信,他的那个正在同居的崇拜者赵芳芳,就是被他给杀害的。
    只是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已。
    要不是他群众基础深,天天不是卖惨就是卖惨,还在领导层认识了一批熟人,贺译民早把他逮起来,拷上手拷儿审了,哪像现在,得天天盯着这家伙。
    闺女懒得呆了当然得闹,摇啊摇,不停的摇着她爸的大腿:“爸爸,我不想呆在这儿,臭臭!”
    贺译民得办案子,得盯着这家伙,抽不开身,正好看那个乔治安的身边有条狗,于是说:“你看那儿不是有条狗,多看看那条狗呢,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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