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上。
方宋霆摸出手帕,正想帮自己妹妹把足底可能沾上的灰尘擦掉,被一眼看出他打算做什么的方以唯当机立断隔开了伸过去的手。
先不说后头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今天我穿的是裙子还是前短后长的你抬我腿的时候长点心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从面具后几欲喷火的眼睛里看出来了,方宋霆总算是放下手,没有如以往那样坚持,改而问:“怎么没穿鞋子?”
好容易逃过了走光风波,方以唯松了口气:“搭配的鞋子穿不惯。”
这身衣服搭配的是一双凉鞋,细长的高帮绳子一直系到小腿肚,还是细跟,平时穿着慢慢走没事,今天就不行了。她估摸着自己那么上场拉仇恨说不定会有需要动手的时候,万一走位被鞋子蹩了脚就好玩了,于是干脆就赤足上了――老实说要不是为了装那个x,她真的很想直接用早上准备去兽潮浪的那一套上场了,方便活动又耐磨,比这除了华丽显眼醒目看着高大上漂亮就没其他优点了还容易走光的裙子好多了……
虽然方以唯阻止得很及时,但在洞察力强大的人眼里,方宋霆本来想做什么,根本就是板上钉钉的时――兰斯?拉德曼已经惊呆了:这个人真的是方宋霆吗!?那个死洁癖平时戴着手套碰到点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