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一点都不希望他领悟什么。
“不过如果有下次,您还是别用‘取消继承权’这样的理由的好,”热内小姐捂着嘴,“这骗不倒殿下的。”
“为什么,难道陛下一定会将王位传给他?”
“当然了!就像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难道还会越过约瑟夫二世,传给他的弟弟吗?”
难道不会?
在中国古代,继承方式无非立长、立嫡、立贤三种,且在大部分时候,都以前两者为准。
在西方,倒是没有嫡庶之分,情妇的儿子就只是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即便没有婚生子,也不例外——继承权将落到兄弟身上;假如兄弟已经死亡,但有婚生子,则由该婚生子继承。
也有人试着反抗这一继承法。
太阳王路易十四在世的时候,王后生育六次,只有一个儿子活到成年。
这让他相当忧虑。
为了防止王权旁落,他费了很大劲,把情妇的好几个儿子登记合法,并留下赋予他们顺位继承权——假如他王后的儿子将来断了香火,就让私生子的后代来继承。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一去世,法国高等法院(当然是由穿袍贵族们占据的)就把这些私生子的继承权通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