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下一步,就是中华妇女联盟‘紫队’下乡发展,不管怎么样,先把以家族为单位的族权的结构基础破坏掉。”
“然后,在让传统士绅们,也就是识字,也有威望的那一群人,参加法科的科举,从中选取乡村仲裁官。”
“如果乡绅们不合作呢?”
“如果他们不参加科举,就是自行放弃了加入政权的机会,他们自己放弃,可怨不得我。”
“你虽然不在乎,但乡绅怨气太重,身后名不好听喔。”
“这都是英国人安纳姆西斯和比弗恩李曼建议的,外来的教条主义者不能切合中国革命的实际。与我何干?”
“总之,他们的建议书我们只选取合适的部分,但所有的失误和错漏,都由他们承担,谁叫英国人喜欢给人上课呢?”
附录
《安纳姆西斯与比恩弗里曼建议书》(节选)
1保证必要秩序,不要拖改革后腿
2可以负担,不要成本太高
3兼顾司法现实,不要搞得矛盾过大或者由于需要很高水平的人员等因素导致无法操作
4要有自我演化能力
5有教育功能
所以我的设计里面包含了几个要点,作为整体目标
0分级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