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的,字迹不仅非常公正,而且所有的细节,包括内容,都记录的非常全面。
据说,他每分钟可以用钢笔写200-300字,据说是他们报社最厉害的存在,而他也一直以此为荣,更努力的工作着。
不过,一般记录的这么快,就会因为追求速度,而忽视情感。
青年虽然年轻,但他却总是那么稳重,他最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又找到了新的方法,不知道对别人是否适用,反正他自己很舒服。
每当问出一个问题,他便会停下笔,和那人简单的聊着,或许是为了放松,但是这样却总会发现被他忽视的秘密。
不得不说,他运气很好,由他写出的文章,从水平上来说,通俗易懂,更适合普通大众观看,而不仅仅如此,哪怕是那些自命清高的人看了,也总会得到不少的启发。
就连报社的社长,都说他已经成了香饽饽了,他成了大家少受欢迎之一的良心记者了。
而他,也有憾事,那一次错过,成了他永远的痛,这这是他后来莫名其妙主动辞掉工作的契机。
“那孩子在这里登记过吧,他是姓什么的啊!”
“他叫雷力,大概是这么读吧,我看到他昨天自己在本子上这么写着的,那孩子你还见过的啊,毕竟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