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只有弗兰克的性命无恙。而能做到这一点,他觉得自己就已经够对得起他的父亲了。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是要看怎么被人所定性的。就像是弗兰克所做的一切,从他的角度上来看,这只是对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对于那些胆敢觊觎他家族财富的人所给与的必要还击。美国的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力挺着他,同时美国的民意也该是偏向于他的才对。
然而问题是,他到底太年轻,事情也和他一开始设想的有了些出入。或许在民意上,最开始的确是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人们先天性的给予了他一些同情。但是别忘了,同情这种东西是最不保值的。
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同情别人的总是那些事不关己的家伙们。因为利益上没有揪扯,所以他们才能肆无忌惮的抛洒自己的同情心。可假使他们所同情的事物触犯了他们的基本利益,那么事情可就要另说了。
就好比说某些动保人士总是呼吁人们不要伤害动物,以吃素代替吃肉一样。先不说他们自己能不能以身作则,就算是真的能。如果有一天,素菜的成本远远高于了肉食的成本,吃一顿就相当于割了他们一块肉下来,你看他们还能不能这么叫嚣?
同样的道理,公众的同情可以在不伤及自身利益的情况给弗兰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