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作为这个家里的皮猴子,周尚已经有差不多一个白天都没见过踪影了。
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让女人们忙于安定城市的秩序,她们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家里的那个皮猴子早已经趁着夜色溜之大吉。而等到她们忙完了事情,回到了家里,却也不过是以为那个小鬼头又到外面疯玩去了。
她们习以为常的认为小家伙到了饭点自然会回来,而她们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先等到的居然是史密斯.周这个瘟神。逼迫之下,她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是放任周尚脱离史密斯.周的魔爪,让自己在这里担惊受怕呢?还是把他带在身边,亲身确保他的安全。
女人们想了又想,还是觉得史密斯.周再怎么着也不至于到虎毒食子的地步,所以她们选择了后者。而对于她们的这个选择,史密斯.周却显然有着另外的主意。
作为少有的真正能在他心中占据一些分量的人,史密斯.周显然没有做好以如今这个形象出现在周尚面前的准备。他早不动手晚不动手,偏偏选在这个时候,除了多玛姆带来的天时利地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心知肚明周尚此刻并不在这里。
那个正想方设法子承父业的小家伙现在正忙着在纽约救火,根本抽不开身来的他也正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