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玩LOL?”翁廷均指了指自己,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朴孝敏点了点头,“上次在酒吧的时候,顺圭....把你衣服弄脏了,其实你们早就认识了。”
“你不说我都忘了,没关系的。”好像确实有那么一回事,那是他刚来韩国不久的那段时间吧?
“那就行了,来吧,一起。”
“我不会玩啊。”翁廷均有些尴尬,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手残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当初看那么多女神被LOL高手吃了,他手和心都奇痒难耐,可惜……放个技能都能把自己放到喜马拉雅山去,所以他不太喜欢LOL。
“我们也不会啊……就权当消遣嘛——游戏内容不重要,重要是团队合作。。。。”朴孝敏颇为无奈,她也想出去拍点相片,可酒店楼下就有一大波粉丝逮着,加上旅途疲惫甚是乏累,也就取消这个打算喽,与其被狗仔盯上,讲真的倒不如窝在酒店里吃点花生米喝点红酒玩点LOL。
“OK。。。”
闲着也是闲着,反正没什么事,翁廷均便点头应承了下来。
LOL现在普及性那么广泛,加上翁廷均之前也有玩过,所以不算太陌生。就是5V5推塔竞技游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