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唯一的骨血被她养残了,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自己的,可是她现在真的没有办法一直陪在外甥的身边照顾他。她需要挣钱养家,不想动姐姐留下的那几万块,毕竟如果一直没有收入,花一分就少一分,她如果一直不能自立,钱总有花光的一天。
两岁的孩子身边轻易离不得人,他们却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了,暂时让外甥寄养在孤儿院中,似乎是她唯一的选择,所以哪怕不情愿,她也必须要这样做。况且,这里的孩子,虽然生活得压抑了些沉闷了些,好歹能吃饱穿暖,比她小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的,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三个月,她只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到时候她就成年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蒋小花狠狠心,将外甥扔在福利院,转身走了。出租屋因为是案发现场的原因,被警察暂时查封,她无家可归,必须要尽快找到一份工作,总不能一直住在公安局专门为她安排的招待所里吧。姐姐的案子十多天没有进展,她就是再不懂事,也知道自己一直住在招待所,是给这些警察们添麻烦了。人家不欠她什么,她总要学会自力更生的。
她一没有学历,二年纪幼小,三还没什么技术,可供她选择的职业,似乎仅限于服务员售货员一类对学历经验不太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