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叔。”
朱父瞟了眼那边在灶台前忙碌的明歌,闻着空气中的肉香味儿叹了口气,“我们家的闺女炖的肉再好吃不过,也不知道谁家小儿以后有那个福气娶我们家明歌。”
想起明歌的婚事,朱父又叹了口气,“詹家那兔崽子一点都不地道,害了我们家女儿,这种读书人家,书都读在猪肚子里了。”
张百家默默帮衬着朱父,几次想开口说话都忍了住,时不时的偷偷瞟一眼厨房里忙碌的明歌,眼底晦涩不明。
明歌剁了两只兔子做了个麻辣兔肉,又做了个白菜炖猪血,一顿饭吃的大家满心舒畅,张百家走的时候朱父要给他一只猪蹄呢,他梗着脖子不收,朱父干脆就说,“谁帮我杀猪,我都是给人家一只猪蹄的,没道理我不给你,你既然不带走,那你明天过来的时候吃吧,我给你留着。”
张百家涨红着脸说,“我就是搭把手,又没做什么,我,我还吃了你们家的饭菜呢。我不要猪蹄,我不要。”
他话说完,生怕朱父给他呢,转身就朝外走了。
朱母站在台阶上看着张百家离开,招呼了一声慢点走,等张百家离开了这才叹气,“真是个实诚孩子。”
话落又望向自家在灶台旁刷碗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