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明歌将一双筷子递给子夜,又用自己凿出的碗盛了两碗兔肉放在一旁的石桌上,“坐这里来吃,会用筷子吗?”
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筷子这种事哪里能难得倒子夜呀,事实上就是这么的难。
用爪子抓筷子,还要把筷子灵活运用,子夜试了几次都没法把兔肉夹起来,看到对面的明歌用狐狸爪子夹着筷子吃的津津有味,它舔了舔唇,干脆直接跳到桌子上,用自己的嘴巴去拱碗里的肉,连骨头带肉,全都嘎嘣嘎嘣的吃进了肚子里。
不过等它风卷残云的吃完才发觉,哪怕是一只狐狸,对面那只白狐狸蹲在凳子上用爪子吃兔肉的姿势很优雅很有高人范儿。相较之下,他的样子显得有些太粗鲁太狼狈。
瞪了眼碗中还有大半兔肉的明歌,子夜觉得,管他什么优雅呢,谁能吃得多才是王道,他飞快跳下桌子捧着自己的碗又跳上灶台给自己满满的盛了一碗。
明歌的一碗兔肉都没吃完呢,那一锅兔肉在子夜的来来回回中全部见底了。
摸了摸自己那并没有填满的肚皮,子夜的目光最终落在了明歌的碗中。
明歌放下筷子,爪子敲着子夜问,“没吃饱?”
子夜忙不迭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