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人才济济,傻子同样济济。譬如陆祜,他似乎是打定主意不想让陆知风跟萧泽皇子好上,登门拜访宋丞相。
宋远玉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十七八岁叫宋锦,一个七八岁叫宋启明和陆知风年龄相仿,陆祜就想让陆知风跟宋启明好上。
全天下人都知道陆知风近乎是板上钉钉的敬王妃了,谁还敢跟她谈婚事?可不巧,宋丞相就是这么一喜欢蹚浑水的傻子,跟陆祜一拍即合让陆知风与宋启明写信培养感情,还把宋启明养得金刚鹦鹉送给了陆知风。
“二叔,你怕是傻了,让我看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公子,还得让我给他写信?”陆知风嫌弃的看着自己的二叔,接着说:“你不如花点心思给我准备体面的嫁妆,到时候嫁给萧泽哥哥……”
陆祜面无表情扔出一串铜钱来,说:“写!”
于是乎就在这威逼利诱之下陆知风大笔一挥便是一篇文章:
公子,知风和与贵府怨怒颇深,怕是几世的冤家仇敌,知风竟还折了青梅枝戳了令兄的汗血宝马的屁股,马惊了,令兄险些摔断腿。想必你我二人若是有幸相见,必有骂不完的亲戚,数不清的账没算清。
陆祜也不是省油的灯,大笔同样一挥书信就换了模样,书信一封:公子,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