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春秋我为王 > 正文 第1127章 巧捷惟万端
    打马球所用之球,不是蹴鞠用的皮球,而是一种木质球,仅有拳头大小。§笔趣库.BIQK.LA§为了美观而耐用,在表面涂上一层红漆,此刻已经拿在裁判官手里。
    此时此刻,场上两队已经一左一右摆好了架势,手持球杆等待比赛的开始。这打马球所用球杆,如同一支倒握的拐杖,长数尺,顶端弧弯,状如新月,故称“月杖”,有的球杆上还绘了彩饰。
    伴随着一声鼓点,马球在中央被高高抛起,十骑呼啸而上,开始对其展开剧烈的争夺。
    刹那间,只见场上众多的骏马在急速奔驰,各人尽展马术与球技,时而马首相错,时而又马尾相缠,数十马蹄好像攒拢在一起,彼此映衬。十支球杖一次次地划过,直击小小的马球,而随着棍棒的挥动,马球在空中来回飞舞,偶尔被球杖带起的尘土也飞扬在空中,更增添了场面的激烈,惹得台上懂行的众人叫好连连。
    对于初次见识到这种游戏,甚至连规则都不甚清楚的中山国太子来说,场内的情形是极其混乱的。但他的眼睛已经不再关注比赛本身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那位戴冠貂服的赵国公女身上。
    据翟厉说,赵人喜欢打马球,是因为这种运动对抗性、冲击性都很强,宜于练武。而在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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