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在城中,因下了一阵雨,围观人已经散去,只余当事人,以及得了端木宣文的令在那边守着的士卒。士卒举火把围成一个圈,将当事人围在中间。处置者是前军一员副将,与豲子等人不同,乃是后来入军,原军伍出身。此刻在一旁颇有些不耐地来回踱步,越想心下越不舒坦。端木宣文那小子什么态度?又是几个意思?不过一名中军大帐的军务司马,低贱的商贾出身,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想来想去还不是因为在统帅身边供职?分明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件鸡毛蒜皮小事也值得兴师动众。这是个什么事呢?具体说来就是他营里几个混小子趁轮休到城里喝酒,一喝就喝大了,回营途中遇上几名赶回家的女子。夜黑风高,又仗着酒劲起了色心,上前调戏。不想女子反抗激烈,怒气上头,色心化作歹心,抓住其中一名,也不管其他逃跑了的,将那倒霉的可怜女子拖入巷中给强*暴了。逃跑的女子去报了官,县尉带人来一看是军中人犯事,此时此地已在安字军势力范围,这事管不了,于是报给了安字军。这等事情副将便可处置,主将既不在,副将隋弁便来了。
一看,好家伙,那女子的确颇有几分姿色,又自己营里的混小子是喝了酒,把持不住,倒也情有可原,于是自以为公正、通情达理地将案子给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