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后《租借法案》是否继续执行,二是迁海令实施后,是否按照朱北国的建议在沿海到内陆五十到一百里的距离内购置产业,顺带发一笔国难财的问题。
大伙讨论了一通后认可了第一项,同意《租借法案》继续有效,大伙认为,只要是租借不是白送就没问题。
然后大伙否决了第二项,参议员们普遍认为,目前在大清那地方搞产业风险太大,不可控因素太多,当然了,朱哥如果想自己在那里搞点私人投资,那没问题,反正是用的是他自己的钱,由他折腾去呗,然而有人刚刚把这话说出口,就听到曹丽梅在会议室里沉着脸说,我才不同意在那里投资呢,他私人的钱都在我手里,他也没有私房钱----发工资分红都是夏姐直接记到我的账户上的……
然而孙老却建议说,应该让朱北国找一个适当的机会把迁海令可能实施的消息超前警告给澳门的四家华商,让他们尽量规避这些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些人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他们如果损失大了,对我们很不利。
至于如何向四家解释我们知道迁海令这事,我已经想好了,此事旧世界的《清世祖实录》中有详细记载,就在去年六月,清军的第一次厦门战役失利之后不久,浙江监察御史季振宜就再度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