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 835 自由垦荒借贷法
的方式得到普遍实行,到后来还形成了一系列更细化的法律文件,除了《联邦救济法》外,还有《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等法律文件。
    尤其是这个《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对后世的影响深远——因为该法案是朱北国李俊明和徐志联袂在参议院提出的,因此也叫《朱李徐法案》。
    这个法案的借贷垦荒方式很开放——其核心是根本不限制垦荒面积,你有本事种多少就让你种多少,显然这一点很适合地广人稀的澳洲大陆和荒无人烟的南洋诸岛。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些关键的细节,其中有当初任柯在紫霞岛垦荒时所做的贡献——比如按照单位面积制订的借贷标准,这种标准还分成很多档次,根据地域和土地性质的不同,标准也大不一样,又比如还有垦荒时间和连续种植时间的规定——《澳洲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规定,对于无主荒地,垦荒人每年的垦荒数量要到放贷方备案,每年都要审核,而这些新开垦的荒地必须连续播种和种植五年,到第六年,这些新开垦的土地才真正归开荒者所有成为开垦者的私产等等。
    这些个都规定很重要,显然是为了避免无节制的滥垦和投入浪费,如果垦荒者能在荒地上连续耕作五年,这块地理应归垦荒者所有,而滥垦者则会受到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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