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而同地发出一句感慨:
“第一次感到制度距离自己这么近......”
不过大伙聊了一阵发现时间已晚后,便迅速统一了意见:
委托李俊明律师首先参照《五月花号公约》,给我们起草一份纲领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很重要,大伙之所以选择《五月花号公约》为主要参考,主要是因为订立公约的人也在三百多年前,预大家要穿越去的那个时代应该比较很接近,按照多数人的意见,那份著名的文件确实比较通俗易懂,而且条文简短,没有长篇大论地装逼,因此《五月花公约》在大伙眼里是一份较“接地气”的历史文献。
还有一个原因是,大伙认为朱大博士刚才说的很对:订立《五月花号公约》的那群人跟咱们自己这群人多少还是很相像的嘛,尽管咱们这群人里好像没有新教徒,但大家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旧世界逃离到新世界,重新开拓人生的一群人。可以这么说,当年那些横跨大西洋,漂泊到北美大陆的人是咱们穿越界的前辈呐!
既然从本质上讲,咱们和人家有类似的境遇和需求,那么参考一下人家的公约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嗯,众人越想越都觉得是这样的,不管了,是好是歹,咱们先就这么拿来用了吧……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