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门下省无异议,则诏敕自中书省定旨,门下省审核通过,即送尚书省执行。皇帝的诏命,在“敕”字之下,必须同时加盖中书门下两省的印,否则便是无效的。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推诿扯皮的行政流程,唐代在三省制基础上逐渐衍生出政事堂制度。皇帝有旨意,门下和中书省须举行联席会议,宰相们聚在一处讨论皇帝诏命,商讨出一致的结果,然后中书省拟稿,送皇帝画敕,门下省覆核,这就大大提升了效率。
联席会议中书门下两省的长官和侍郎均要出席,举办会议的场所称为政事堂,能参加政事堂联席会议,才是宰相。尚书省是执行部门,按流程尚书省长官可以不参加政事堂会议,所以严格意义说,尚书令和左右仆射算不上宰相。自李世民担任尚书令后,唐代再不设尚书令,所以两个副手仆射便是尚书省的最高长官。但唐初尚书省左右仆射多有兼职,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参知机务”的职衔,就可以参加政事堂会议,就是真宰相。
唐初天下未定,四方多有战事,时有战报和紧急政务星夜送达,皇帝必须连夜处理后,三省发出政令执行,但紧急政务也不是天天有,不可能所有宰相都苦巴巴的996干熬着加班,所以政事堂便只留一名宰相夜间当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