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明元辅 > 第754章 京华十六条
,大明帝国广西岑氏土司之狼兵,可于太原、山西、宣化、兴化、清化五宣抚司之地随意驻扎。
    第十三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京华集团可于升龙城及海阳宣抚司之地任意驻扎武装力量。
    第十四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京华集团可于安南都统司辖区任意海洋、河道通航,并于任意海港、河港驻泊舰队。
    第十五条,为感谢京华集团及广西土司在此次平叛战争中所立下的殊功,凡黎逆、郑逆及任意附逆人员所被罚没的财产(包括且不限于土地、房屋、仆佣等),均无条件赠予京华集团及广西土司,并委任京华集团全权分配处置。
    第十六条,凡涉及黎逆、郑逆及附逆人员之案件,在此条约签署时仍未断案甚至仍未发现的,发现及审判完成后,各项贼赃罚没一如上例,由京华集团全权处置。
    随着“京华十六条”一并签署的,还有一本长长的细则,详细规定了各条款下的双方权益和责任。
    细则无须多说,简而言之,就一句话:莫茂洽都统使从此可以“垂拱而治”了,因为政事已经一决于京华!
    高务实也不是自说自话就决定了这么大的事,他是有朱翊钧背书的。
    之前朱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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