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可!”女人道。
“接着质证,第三份和第四份证据。”女法官绷着脸道。
“第三份证据都是打的白条,我不认。拍婚纱照的钱我认可。
第四份证据,这是我的个人隐私,他们这是知法犯法。”女人气呼呼道。
“被告,我释明下,第四份证据是法院出的调查令,让原告律师去民政部门调取的。请你明确发表下针对第四份证据的意见。”女法官道。
“我是结过五次婚,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就是骗人家的钱财啊!所以我不认可。”女人想了想道。
“原告,第三份证据,酒席费用有发票吗?”女法官翻看证据后道。
“没有,都是村里的一条龙办的,没有发票,只有收条。”王川道。
置办酒席的钱、租车、请摄像师的钱都是没有发票的,之前王川就告诉过杜福法院不会支持,除非女方认可,但是客户坚持把这些钱放在里面,王川只得如此。
“被告,你有证据吗?”女法官问道。
“我没证据,我们是夫妻,要离婚可以必须给我补偿,分财产。”女人揣着双手道。
“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有那些?被告,你有明细吗?”女法官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