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国关于儿童虐待的法规过于凌乱, 很难彻底根治虐童现象。我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 以刑罚方式严厉惩戒施暴者。2.由于儿童年级较小, 不会自诉, 因此我认为应该从法律上强制性规定,儿童虐待防治报告义务。许多时候,人们往往抱着“别人家的事不要干涉”的心态去处理,结果导致幼小儿童遭遇虐待悲剧后, 无法得到及时制止。这个时候建立儿童虐待“强制报告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3.许多虐童案件往往发生在幼教园里,从不久前的x程虐童事件引申,我认为应当加强对幼教园的规范从业整顿。”
大家屏息凝神听白少宁的解决方案,唐蜜表示赞同的点头。
“还有同学想要发表意见吗?”唐蜜问。
“有的。”南婷站起来说,“我也有建议,法律永远比现实案件滞后,我想,这个时候,社会儿童希望救助团体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认为应该大力发展这一类的民间儿童救助团体,并给与资金支持。”
“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去做慈善。”方加成故意与她唱反调。
“那就让有能力的人去干。”
“就算有人真的愿意干,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群体,别人不去支援乡村儿童,为什么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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