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会觉得太艳丽,红、金两色过于喧宾夺主,让白色的主色调显得毫无存在感,多看几眼会觉得色彩还算协调,虽然壁纸和地板花里胡哨,但是家具大多选用厚重的木材,线条流畅雅致,雕花一丝不苟,把整体的艳色压了下去,透出深厚的底蕴和雍容大气。
白棠觉得这样的风格有些眼熟,他思索了一会儿,猛然想起他经历的第一个快穿世界,碰到的教皇,教皇的寝宫也是这样富丽堂皇的风格,墙壁上描绘着圣经的故事情节,整个寝宫就像一本闪闪发光的圣经,每个装扮都在说着“我很贵”、“我信奉光明神”、“我超贵”。
教皇的穿衣风格也很辛普森很像,辛普森穿着红底金边的皇袍,教皇穿着金银两色缀满珠宝的长袍,两人的站姿和下颌抬起的弧度……好像都一模一样。
那些白棠以为自己早已淡忘的细节,此刻忽然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教皇他没有动不动就害羞脸红搭小帐篷……诶,不对,教皇他戴着面具,金色的长发遮住了耳朵,教廷的服饰厚重繁琐,小细腰都要穿成水桶腰,就算教皇面红耳赤地搭起小帐篷,白棠也看不出来呀。
系统沉吟道:“确实有点像。”它翻出记忆存储器,想要回去看看教皇的长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