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卖珍珠发夹这类精巧玩意的,就用仅剩的钱租了一匹马,快马加鞭跑出城外,去其他地方寻找。那段时间他过得很混沌,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淌,也回忆不起具体的地名和细节,像是行走在扭曲的梦境里,从一个点跳跃到另一个点,中间的过程大致省略了。他只记得自己跋涉了许久,终于在遥远国家的商店里买到了同样款式的发夹,他回到镇子上时,那匹马恰好倒在了酒瓶广告牌旁,悄无声息地累死了。
席莫回又开始了等待,他感觉时间漫长,过去了很久很久,又感觉好似只有眨眼一瞬。他的小情人还是回来了,风尘仆仆,经过黄沙的摧残,太阳的暴晒,在风尘中滚过一遭,变得愈发像个硬朗的男人了。
也和他记忆中的样子几乎重叠在一起。
回顾两辈子的种种,席莫回霎时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他的时间和桓修白的时间是倒置的,他们都在向前走,人生的时间轴却是相反的。上辈子与他邂逅的那个桓修白,正是从这辈子过去的。
原来如此啊……
等他死了之后,这个青年应该会反向进入下一个轮回,和上辈子的他相遇吧。
原来如此。他以为一切都晚了,都结束了,原来才是开始。
因就是果,果即是因,爱恋始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