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沈栖鹤嫌弃归嫌弃,到了举办诗会酒楼,见到往来的人多,还是任劳任怨地护把幼清护在身后,不让旁人撞着他。
“沈兄,许久不见,真是稀客啊。”
“哟,瞧这衣冠楚楚、风流倜傥的模样,这不是我们的状元郎沈兄。”
……
沈栖鹤的狐朋狗友多,出言恭维的人也多,他一面和人打招呼,一面压低声音给幼清介绍;“这个黄衣服的叶公子,家里铸剑的,和你一样人傻钱多;那个蓝衣服的是魏公子,你离他远点儿,就是一个暴脾气,专爱给人开瓢;看见坐在窗边饮茶的那个公子没有?据说是京城第一才子,惊才绝艳,你多瞅几眼,给你肚子里的那个沾点墨水儿。”
幼清嘀咕道:“那还不如直接喝几口墨水。”
沈栖鹤摇了摇折扇,从幼清的小荷包里捞出一把瓜子儿,才扔进嘴里,余光就瞟见被人簇拥而来的庄秋桐与陆嫣,他一拍大腿,赶忙撞了几下幼清,兴致勃勃地说:“庄小姐也来了。”
他纯属看热闹不嫌事大,生怕幼清不晓得庄秋桐是谁,贴心地解释道:“我记得庄小姐属意你家王爷好多年了,结果偏偏让你给截了胡。”
“喜欢王爷?”幼清下意识眨着眼睛问道:“她是不是中蛊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