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归正传——原来洪大嫂祖籍吴州,真名叫洪丽春,父亲是个屠夫,在吴州城开间肉铺杀猪宰羊。
洪丽春七八岁就跟父亲学杀猪宰羊之技,一头活猪在她手中就像庖丁解牛那样容易。
那时候的女孩足不出户,缠裹小脚是为时尚。可洪丽春要杀猪宰羊就不能将脚缠碎,留双大脚丫是为扛猪揽羊方便。
月牙坊的施丹施姑娘是因为从小死了爹娘没人威逼缠脚,而洪大嫂是为了爹爹肉铺店的营生才留下一双大板脚,加上她人高马大,一般男人也不是她的对手。
尽管洪大嫂人高马大一般男人不在话下,可吴州城有几个泼皮无赖见她有几分姿色,时不时地要做咸猪手。
洪丽春讨厌他们,几次打退泼皮无赖的骚扰,可这帮家伙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儿,白天不成,夜间就楔门砸窗子。
为了护身保店,洪丽春闲暇时跟一个棒槌功高深的师傅学艺,没想到青出于蓝胜于蓝。
话休絮道。却说吴玠见洪大嫂从腰里抽出两根棒槌,不禁讪笑起来:“我说洪大嫂,你拿的那家伙小可在老家羊角拐、吴家垴见过,那是老婆婆用来捶衣服的棒槌,你怎么拿来做兵器!”
洪大嫂见吴玠小瞧她的棒槌,冷笑一声:“吴将军不要小瞧棒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