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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子上的内容都是这些, 日期是从十年前一直到现在。
张余又翻开第二个记事本, 第一页写的也是两个字——出账。
XX年5月10日,出售给段英才手枪10支, 手枪子弹1000发。共计:102万。
XX年6月1日, 出售给李润发冲锋枪15支,冲锋枪子弹50000发。共计:1600万。
XX年6月13日, 出售给王一明榴弹炮5门, 冲锋枪20支,手枪40支,榴弹30枚,冲锋枪子弹100000发, 手枪子弹2000发。共计:8700万。
同样, 内容也是从十年前开始, 一直到现在。在账本的最后, 还有姚成刚购买枪支的记录, 以及倪妮等人冒名购买军火的记录。只是这笔记录, 没有总计的数字, 而是写着“交易失败”。
很显然, 这就是军火组织的出入账。不过这上面的字, 是谁所写,还不得而知。当然, 哪怕不是乌拉宗财的笔迹,能够在上面找到乌拉宗财的指纹, 照样能够定罪。
张余又翻看第三个记事本,第一页写着四个字——成本采购。
继续翻看, 内容是这样的:
XX年1月17日,购入黄铜5吨, 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