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忘了他。
可是他们血脉相连,每一点记忆都刻进骨髓里,痛彻心扉。
……
柯尔兰家的小少爷已经从继承人变成家主。
他的手段更老练圆滑,像是浸淫于政网几十年的老狐狸,彻底褪去了学生时代的浮躁与傲慢,只剩稳重成熟。
只是柯尔兰家那头标志性的金发,已变成枯白落霜的颜色,看上去总有些暮气沉沉。
他实在还年轻,不少人建议柯尔兰去染发,只是总被他推拒绝。
“不必了。”眉目间尽是英俊沉稳的男人道,他唇边总是带着礼节性的微笑:“没有必要。”
沉迷于事业斗争不近美色的家主曾经让柯尔兰家很满意,但是柯尔兰已年近四十,还没有一笔风流韵账,也没人能胁迫着他联姻,虽说这个时候人们大多不看重子嗣,但柯尔兰这样优秀的基因不留存下来作为继承人简直是犯罪。
兜兜转转,才发现柯尔兰曾经只有一个恋人。
死了很久的人。
他们试探性地找了一个应当很符合柯尔兰口味的少年,当天送进家主的屋内。
于是柯尔兰回来时,便见到了一个样貌极美的少年,同样也是黑发黑眼,修长身躯舒展地坐在沙发上。见到他回来时,露出一个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