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没有成品,三明治之类要冷藏口感才好,莫沫一边小火热好锅,就地取材切了几片吐司,中间挖洞,又磕了一个鸡蛋进去,略用勺子压实,用锅的余温煎了几片火腿肉。另一边隔水温着的牛奶也好了。怕罗殷不够吃便做了两份。
待他装盘端出去时,罗殷已经脱了长尼外套和羊绒围巾,搭在椅背上,手套也规矩搁在桌边。
一点稀薄的日光透窗而入,给罗殷的侧面轮廓度上一圈金边,配上此刻平静无波的面容,真有点“佛系”的意思。
莫沫将餐盘推到罗殷手边,介绍说:“你尝尝。”
罗殷轻声道谢,拿起餐叉切了一边方角,吐司焦脆,内馅的鸡蛋火腿绵软咸香。清冷的早上吃上这么一餐,浑身都妥帖了。
“很好吃。”在莫沫期待的眼神中,罗殷给出赞予。
莫沫放下心来,讲起西多士和厚多士的区别,直到罗殷一言不发吃完两份,才发觉自己单口相声根本没人捧场。他不讲话,店里只有歌声传来。趁着罗殷用餐,莫沫摸出手机,看到周庆给他的朋友圈留言:单身狗的爪印。惹得他又气又笑,回了一连串告辞的表情。
罗殷吃完放下餐具,对面的低头专注的青年时而皱眉,时而憋笑,手指如飞,他打断问道:“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