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大必须要有绝对的军事力量。”“臣附议”中书省新晋参知政事脱脱拱手附和,其他官员左右相对随后出列便纷纷表示“臣附议”“皇上臣还有一事请奏”伯颜露出了胜利的微笑链接上奏,元顺帝面色沉静“伯爱卿请奏”“皇上臣要求汉人不可拥有兵器不可学蒙古”“准奏”
1337年,元政府下令,禁汉人、南人执兵器;有马者缴官;又禁止汉人和南人学习蒙古和色目文字。又下诏令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部府幕官之长,均用蒙古、色目人。伯颜命令:北人殴打南人,南人不得还手。伯颜还主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大殿一片哗然。
同年湖广行省一小郡城称之为路,设总管,辖郴阳。路总管王都中字元俞号,号本斋,福建霞浦人,王都中,劝儒乡赤岸(今州洋乡赤岸村)人,生于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父积翁。都中幼住大都(今北京市),拜著名学者许衡为师。至元二十二年,元世祖以荫录都中为少中大夫、平江路总管府治中,赐给平江(今江苏苏州市)田8000亩,独院房屋1座及全家南迁“驿券”[1]。
元贞元年(1295年),就任平江路总管府治中,所属昆山县有掉换官田案8年未决,他调阅案卷,澄清事实,使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