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
毫无疑问,马天才跟我一样,对于杨洪军过去曾经做过的“那件事”,非常好奇。我们并非不想知道,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开口问而已,毕竟那是人家的私事,而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们互相都还不认识对方。所以这般挖掘,算得上有些八卦了。
我附和道,这是个不错的办法,罪犯既然是在逃亡,那么必然会很关注一些电视或者报纸的本地新闻,尤其是当他们知道我们已经掌握了他们的身份信息和照片的时候,很有可能会联动电视台和报纸发起通缉,悬赏举报什么的。在他们没看到这些消息之前,估计还是会招摇过市,但是如果看到了,那么他们就会想法子藏起来了。藏起来的时候,就是咱们动手抓人的时候。
杨洪军看起来有点为难,但他刚才在与那个胖警官的争执中,唯一的要求就是查完这件案子,可见他对于破案的欲望有多强烈。于是他思考了一番后,答应了马天才的提议。
杨洪军受了伤,虽然只是一些外伤,但依旧行动不便。所以联系报纸电视台的事,杨洪军就开了介绍信,委托马天才去办了。杨洪军不能离开警局,算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软禁和控制吧。此刻我反而成了最没事的一个人,家里有警察保护着,那两个凶手必然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我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