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就厌倦他了,会和这个叫沈墨的男子亲近?
会软声软语叫旁人的名字,会为旁人挺身而出,甚至会满心欢喜的……嫁给他?
他似乎想的有些久远了。
陆珩竭力的压制住内心怪异又酸涩的感觉,语气平静,“你都学写了什么字?”
沈墨倒是不曾遮掩,大大方方的从衣袖里拿出几张纸,面色羞赧:“也都是五小姐教什么,我便写什么,多亏五小姐耐心,也未曾嫌弃我字写的丑又慢。不过眼下,我也才将自己的名字和五小姐的名字写的熟练一些。”
在陆珩看来,他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郎,眸露期艾之色,展开纸张示意他看。
一张纸上分明也只写了沈宝珠与沈墨两个名字,可却无比的刺眼,陆珩甚至都想到这两个名字写在烫金请帖上,再由沈宝珠言笑晏晏的递给自己手上的那一刻。
陆珩攥紧了纸张一角,力道之大,指节泛白,不自觉的攥皱了,还是沈墨见状提醒了一句。
他才不动声色的松开手还给对方。
他说:“很好。”
沈墨听着他的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怎么觉着对方是咬牙切齿说出这句话的。
偏偏陆珩又垂着眼眸,教人看不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