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之,更别说百姓了,因无钱还利息而破家沦为赤贫的百姓不知凡几。
荀贞的族兄荀悦曾针对这种情况发过议论,说“官家之惠优於三代,豪强之暴酷於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於豪强也”,国家虽然优惠百姓,但优惠都被豪强占去了,作威作福的是豪强地主,受苦的是百姓。
田税低与广大的无地农人无关,人头税、更赋和各种的杂税却与他们息息相关。
一个年二十三以上、五十六以下的男子,哪怕连家都没有,只要他活着,朝廷每年就要从他身上收取固定的四百二十钱税收,经过郡、县、乡的层层加收,落到他头上的可能会超出千钱、两千钱。除了人头税,还有各项杂税,如户赋,“率户而赋”,人头税之外,只要是一户人家,每年也要缴税;如畜税,家如养有牲畜,折价缴税,比例是百分之二,即价值二千,缴税二十;如稿税,稿税是为养马而征收的,本为征收草料、禾杆等实物,后可用钱折纳,也称“刍稿钱”;如渔税,凡郡县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收渔税,卖鱼要缴税,等等。
这种情况下,流民怎会不多,百姓怎会不揭竿而起?
虽说较之后世某些时候,两汉的税收不算“苛”,然只如此,已令荀贞十分吃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