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三国之最风流 > 36 我所邀者仁民名
“计”,就是计算。
    前秦“以十月为岁首”,前汉建国,承袭秦制,在初期也是以“十月为岁首”,上一年的十月到这一年的十月是一个完整的财政年,所以郡县地方要赶在十月前完成上一年的比、计。尽管在前汉武帝太初元年时把岁首改为了正月,但这项制度一直没变,传袭到了现在。
    县里边要在这两个月里把本县的民数、财物等各方面的情况统计成簿,呈报郡中,然后郡府一方面据此检查县里边去年一整年的治政情况,一方面由郡比曹把这些计簿汇总成一册。随后,郡上计吏就带着本郡的计簿前去京师,必须要最晚在明年正旦日前抵达,向朝廷呈送、汇报,——边远的郡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可以三年上计一次,内郡一年一次,每年必至。
    “案比而造籍书”、“计断九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两个缘故。
    一个是因为这是朝廷和郡府每年一次了解境内下情的时候,再一个是因为这关系到帝国来年的徭役派发和两种重要赋税的征收。
    这两种重要的赋税一个是訾算,一个是口赋。
    訾算是财产税,口赋即口钱和算赋,也叫“头钱”,是人头税。
    訾算的“訾”,意即家资,“算”,是对计算单位的统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