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的这几条教令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是禁杀耕牛,杀牛者死。耕牛是重要的生产力,早在前秦时就是禁止私杀的,本朝也明令严禁,只是对杀牛者的处罚没有“处死”这么严厉,但法令应该是与时代相结合的,如今魏郡屡遭兵乱,农业受到了极大的破坏,耕牛已经不多了,所以要提高保护的力度。
一个是令县中如有未垦辟之地或无主之地,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以得积粟。
再一个是严令诸县治理轻侠之辈,如有专以轻侠为务而不事农业的,皆役以田桑,严设科罚,总之勿令乡亭有一个游手好闲之徒。——这一条却不但是为了农业,也是为了治安。荀贞昔在繁阳为亭长时,与亭中轻侠结交,而今他成为了魏郡太守,颁布的第一道法令中却就有限制轻侠的内容,这却是因其今日之立场,或者说阶级身份与往日已截然不同之故。
这几条教令只是泛泛而言,因为对魏郡的具体情况荀贞还不太了解,所以还没有具体的指示内容。就荀贞所知,故往之郡国守相、县令长有的为了劝农,给本地规定的教令能够细致到每家每户必须种桑多少、种菜多少,甚至连种什么菜都有具体的规定。
康规应道:“诺。”
荀贞注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