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为借口,拉拢了几个贼渠帅,与褚飞燕分道扬镳,回中山去了。事事不顺,内部不稳,褚飞燕现在太需要一场胜利了。
而且这场胜利还不能是小胜,还必须是大胜。
只有大胜才能聚拢军心,才能稳住士气。
而如果想要一场大胜,摆在褚飞燕面前的选择不多,只有两个:打下高邑或者打下元氏。
高邑是州治,元氏是常山郡的郡治,只要把这两个地方打下其一,就能重振声势。
相比而言之,打高邑的风险太大,高邑的驻兵比元氏多,并且离巨鹿、赵郡不远,高邑是州治,刺史在焉,仗一开打,巨鹿的郭典和赵郡的荀贞必会前去驰援,这是褚飞燕不想看到的。
排除了高邑,就只有元氏了。
元氏驻兵少,离巨鹿、赵郡远,且不是州治,只是常山一郡的郡治,打起来风险小得多,更有把握。
只是对他来说虽更有把握,对荀贞而言却是为难了。
在筵席上,荀贞没有多说此事,待筵席罢了,回到营中,他用冷水敷了敷面,祛除了酒意,与荀攸细议王芬的檄令。
“公达,对方伯的这道檄令你怎么看?”
“驰援元氏,有利有弊。”
“利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