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三国之最风流 > 61 太守行春(上)
小夏一边问道:“刚才是县里来人了么?”他虽没见到文直,但是能劳动荀贞出门相送的,十有八九必是县中来人。
    荀贞答道:“是啊。仲业的族叔文直刚才来了。”
    “所为何事?……,可是县里准备要处决第三氏了么?”
    “哪有这么快!第三家犯的虽是妖言惑众之罪,不必等到秋冬行刑,但毕竟是几十个人头,如今又刚刚开春,郡守即将行春,实非适合杀人之时。少说也得等到府君行春过后。”
    ——所谓“秦为虐政,四时行刑”。汉人为了避免重蹈前秦“尚法而亡”的旧路,在全面继承秦之律法的基础上,也对秦的法律做出了一定的改动,其中之一便是不再“四时行刑”,而是依据“天人合一”的说法,用阴阳五行学说为指导,定下了“秋冬行刑”的制度。
    ——“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杀冬藏,利以施刑”。在春天和夏天“行仁”,在秋天和冬天执行死刑,这也就是儒生们说的“顺天行诛”。不过,“谋反大逆”不在此列,“妖言惑众”这个罪名也算是“大逆不道”的一种,故此倒是不用等到秋、冬再行刑。只是正如荀贞所说,现在一则刚刚开春,天气方才回暖;二来郡守阴修即将要开始“行春”,并“假民种食”,以宣示他的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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