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三国之最风流 > 53 灭族(上)
曲同工之妙。”
    很显然了,许仲、陈褒这是想用“妖言罪”来陷害第三氏了,而实际上,“生子两头,天将二日”这八个字也的确和“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妖言”。
    何谓“妖言”?不祥、惑众之辞即为“妖言”。按照律法,凡犯此罪者,轻则族灭,重则罪及三族,乃至会牵连到门下的宾客、故旧、友朋。
    荀贞很满意,看来许仲、杜买、陈褒是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拿出的这个罪名也正合适。
    他将竹简还给许仲,轻扣案几,说道:“如此,你们回去告诉杜买,叫他明天一早就上书县君,告发第三氏妖言惑众。”胡/平是在繁阳亭被捉的,杜买乃是第一经手人,这个告发人非得由他来当不可,荀贞不能越庖代俎,不过,他也不会袖手旁观,顿了顿,又说道:“并告诉杜买,叫他另写一份告发的文书给我,我好也同时上书县中。”
    只一个杜买,也许县令朱敞不会重视,但如果再加上他,有荀氏的招牌在,朱敞不重视也得重视了。果然,次日,当杜买和荀贞先后上书县中后,当天下午就有一个县吏骑马来了乡中,却是荀贞的熟人,门下贼曹秦干。
    ……
    汉承秦制,言论重罪共有四种,分别是: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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