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的眼前已经陷入一片黑暗,她感觉到自已好像一瘫烂泥一样被人扶进了一个狭小封闭的空间。一只粗糙的大手探进了自己的胸前,胡乱的摸索攫取着,她想挣扎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而自己的触觉已经越来越麻木了,最初还能感觉到一只手在自已胸前,现在,那只大手触摸到的地方已经越来越麻木,直到一点反应都没有了。
李婉知道,自已完了,两行清泪无声地自眼角滑过。
街头,昏黄的路灯瀑布般披散在lda的身上,她别过头佯作不满地岔开话题:
“为什么是先劫财啊?”
郁亮眨了眨眼,才意识到自己确实先说的劫财后说的劫色,虽然说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逻辑,却仍自认真地解释道:
“哦,因为抢劫犯被关进监狱,要比强奸犯关进监狱的待遇好一点,所以,一般强奸犯都会先劫财。”
这种说法,lda倒没听过,但看他认真的样子又完全不像作伪:
“这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犯罪?”
“抢劫犯会比强奸犯听起来彪悍一些,这样可能会少受些杀威棒。”
监狱的事,lda当然不懂,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